

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伤害,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近日,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路口集中开展“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守护市民出行“头”等大事。
行动期间,高新区交警针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通行密集的主次干道、商业区周边、交通枢纽以及事故易发多发路口路段,科学部署警力。执勤民警在创业路与科技大道交叉口、中海国际社区周边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设置检查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整治重点明确指向未佩戴头盔、不正确佩戴头盔(如未系牢卡扣)等行为,确保整治行动精准有效。
“头盔是保命的,这次教训我记住了!”在科技大道检查点,一位因赶时间送单而忘记佩戴头盔的外卖骑手在接受现场教育后,诚恳表示今后一定改正。执勤交警对其依法处罚后,耐心讲解近期发生的真实事故案例,演示正确佩戴方法,强调安全头盔在事故中对头部的关键保护作用。执法过程并非简单“一罚了之”,交警同步开展面对面的安全教育,通过以案说法、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阐明“安全头盔=生命头盔”的深刻道理。对于少数屡教不改者,交警则依法予以处罚,坚决维护执法严肃性。而在同一路口,正确佩戴头盔的市民王女士则获得了交警的现场点赞肯定,成为流动的文明示范。
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有效促使部分心存侥幸的市民在出行前主动戴好头盔。高新区交警负责人表示:“处罚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我们将持续保持对‘不戴盔’行为的严管态势,让佩戴安全头盔真正成为每一位骑行者的自觉习惯和出行标配。”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务必规范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确保系紧卡扣。正确佩戴头盔可在事故中显著降低头部受伤风险,是守护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重要防线。每一次出发前戴好头盔,都是对自己和家人最负责任的行为。
供稿人:宋先媛
审核人:石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