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晚20时许,刚刚和朋友在家喝完酒的赵某桂,接到妻子的电话,问能否开车来接她回家。赵某桂想着自己喝得不多,这么晚了应该没有交警查酒驾,便下楼开车前去接人。
晚20时许,烟台交警支队第五大队在辖区海兴路与纬五路交叉路口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心虚的赵某桂驾驶红色轿车由南向北驶来,在临近设卡点处,他企图加速闯卡,现场执勤警力立即采取措施将其拦停并进行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4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待其抽血结果进一步确定,赵某桂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台交警第五大队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