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任免名单。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0年6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大坤的济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华的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严琳琳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
刘卫、杨莉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毅斌、刘培森、崔宝宁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秦华玲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刘伟、毕庶惠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新龙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冠华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邹立秀的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名单
(2020年6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刘爱国同志为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封 政同志为天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建新同志为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雪梅同志为莱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红广同志为钢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晓涛同志为平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枢栋同志为商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接受:
曲立春同志辞去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马建华同志辞去天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 成同志辞去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封 政同志辞去莱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传文同志辞去钢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爱国同志辞去平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高成华同志辞去商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