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全媒体德州讯 (李兴新)疫情防控期间,刘桥一对夫妻在商超内上演“大闹天宫”。民警制止时,妻子摘下丈夫的口罩,拒不服从管理,并向民警脸上吐口水,引发众怒,影响恶劣。4月19日上午,城区派出所接到110报警:在德百新时代购物广场,一对夫妻推着冰箱在超市内呼喊,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
民警迅速到达负一层家用电器专卖区。经了解,焦某秋,男,51岁,刘桥镇老焦村人,腿部残疾。妻子谢某红,女,51岁,现居住于刘桥镇洪州社区。2020年4月3日,焦某秋家中发生火灾,自认为是冰箱引发的。
4月19日上午,焦某秋夫妻推着烧坏的冰箱在商场内呼喊、逗留一小时许。,焦某秋夫妇拒不服从员工和民警管理,谢某红摘下焦某秋的口罩。谢某红被民警强制带离时,在斜梯上向民警脸上连吐口水。谢某红被带上警车时,踢蹬车门,辱骂民警又吐口水,公然挑衅执法权威。4月20日,焦某秋、谢某红夫妻因妨碍公务、扰乱单位秩序,被齐河警方行政拘留。市民如果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请拨打12315热线投诉,也可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焦某秋夫妇以闹维权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必受严惩,教训深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齐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