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境外入济人员疫情防控情况和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疫情境外输入防控的通告》相关情况。

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济南市始终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防控的新形势,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性、积极性和巨大力量,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下一步济南市将加强内外联动和社会联防,做好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境外来济人员在济家庭成员及亲属至少提前2天向所在村居(社区)申报境外人员拟回国日期、航班号、入境口岸、旅居史、健康状况、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
境外来济人员在济家庭成员及亲属或接待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境外人员取得联系,并如实申报其有效信息。对因拒不申报、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所在村居(社区)得到相关入境信息后,要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相关单位报告。如出现缓报、漏报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履行申报义务,否则不但要追究法律责任还要追究纪律和行政责任。
境外人员到济后,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确实不适宜进行集中隔离的,须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审核批准后,实施居家隔离观察。根据济南市有关规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境外来济人员集中隔离由个人按天支付费用,隔离和诊疗费用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申报信息或涉嫌逃避隔离观察的境外来济人员及其在济家庭成员和亲属,广大群众可积极向公关机关或者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济南将做好境外来济人员分类处置。对于经北京口岸入境的境外来济人员,济南市建立了北京口岸境外来济人员联防联控领导协调机制,统筹经由北京口岸入境的来济人员的登记、转运、分流等工作,安排车辆将入境人员“点对点”接回进行隔离。
对于经济青烟威口岸入境的境外来济人员,经济南口岸入境的人员,各区县负责“点对点”接回进行隔离。经青烟威口岸入境的来济人员,我市工作专班负责统一“点对点”接回,由各区县纳入当地防控体系。
对于经省外其他口岸入境的境外来济人员,济南市在济南站、济南西站、济南东站、大明湖站和济南机场已设立境外来济人员申报处。境外来济人员抵济后须在申报处进行个人申报,然后由各区县负责“点对点”接回进行隔离。(记者 王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