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公益在线 环境保护 【夏季行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获救记

【夏季行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获救记

8月19日,烟台高新公安科教基地警务站闻警而动、履职尽责,成功救助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当日17时许,警务站接群众报警称:高新区创业小宅9号楼1楼发现一只受伤的鸟,已无法正常飞行。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其小心带回,并第一时间联系区林业部门。经辨认,此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分析其因雷雨天气意外受伤。次日9时许,区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前来接收受伤游隼,转送至南山公园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治疗。

警方温馨提醒: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如遇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勿自行抓捕、投喂或逗玩,应立即保持安全距离,并及时拨打110或联系林业部门等专业机构,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保护生物多样性,

共建绿色好家园!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中国社会公益在线立场,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cjqyqmt@163.com,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gshgyzx.cn/?p=60443
下一篇

已经没有了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0-53672212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cjqyqmt@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