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1日王红艳入驻企业后,严格按照驻厂督导员工作职责指导配合所包企业开展工作。每天在所包企业现场督导,督促企业按照《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禹新肺防〔2020〕23 号)精神和《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严格落实“八个必须”、“四个坚持”等防控措施,同时,加强协调服务,及时将上级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传达到所包企业,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具体工作中,从防疫物资筹备着手,帮助企业协调防疫紧缺物资。王红艳帮忙协调解决了大型消毒喷雾设备、口罩、84消毒液等原材料进货入厂、防护服采购信息等问题。帮助企业联系指导企业完善防疫规章制度,积极通报传达疫情信息和上级文件。积极完善开工复工报批各类手续,是公司一次性顺利通过防控检查小组验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