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网警依法查处2起利用信息网络造谣诽谤案件,行政处罚2人,及时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一:
近日,网民苏某某报警称,有人在网络短视频平台诽谤其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对其精神造成极大伤害。接报后,烟台网警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现查明:嫌疑人夏某某为泄私愤、吸引流量、博取眼球,通过网络购买异地账号规避调查,隐蔽身份,肆意传播谣言诽谤他人。目前,夏某某已被烟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近日,烟台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烟台网民于某某在抖音发布一条视频故意错误解读当前政策,干扰了社会管理。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于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于某某交代其因抖音账号粉丝数少、流量差,想通过发布一条虚假视频来博取眼球,吸引流量,获得更多的点击和关注,从而达到推广其自身账号、扩大影响力的目的。于是他将某官方媒体抖音账号发布的视频进行了断章取义的篡改处理,并发布在自己的账号内。因于某某故意散布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目前,于某某已被烟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筑清朗有序网络空间。对于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者,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徐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