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集中救治工作,2月12日下午,11名新冠肺炎患者由德州市新冠肺炎集中救治定点医院转院至省胸科医院接受治疗。 据德州市新冠肺炎集中救治定点医院院长郑仪介绍,上午已有7名新冠肺炎患者转院至省胸科医院接受治疗,下午再转运11名患者至省胸科医院接受治疗。
据德州市新冠肺炎集中救治定点医院院长郑仪介绍,上午已有7名确诊患者转院至山东省胸科医院接受治疗,下午计划转运11名患者至省胸科医院接受治疗。
此次转院过程中,德州市制定了护送应急预案,选派业务精湛的医务人员全程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转院安全。
日前,山东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通知要求,现有确诊患者全部转运至集中收治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其中,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评估,不具备转运条件的重型、危重型患者暂不转运,预计3天内能达到出院标准的不再转运。确诊患者发生医疗费用由患者确诊时所在市承担,患者转运所发生的费用整体纳入医疗费用,医保待遇及支付、补助政策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市要根据集中收治定点医院需求,统筹所辖市、县级医疗机构的呼吸内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院感管理等专业医护力量,在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参加医疗救治工作。孕产妇、儿童等特殊患者的救治由集中收治定点医院所在市统筹保障。各地要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力做好集中收治定点医院的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物资的保障工作。因医疗救治需要增加配备的呼吸机、ECMO等特殊设备,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可从服务区域内统筹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