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公益在线 教育新闻 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秋季开学季学生饮食安全注意事项

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秋季开学季学生饮食安全注意事项

中国产经新闻产经在线讯:(姜海军)

目前,我区中小学已经复学,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发布提示:

一、学校禁用食品要牢记

(一)学校食堂禁用食材

1.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牲畜甲状腺、肾上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组织、器官、脏器;

2.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死的甲鱼或黄鳝等高风险水产品;

3.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芸豆、云扁豆、菜豆等)、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

4.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

5.工业用盐或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能添加),合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油性色素等)以及吉士粉。

(二)学校食堂禁止供应食品品种

1.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2.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二、校园周边饮食要留心

(一)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学校师生也应尽量少去或不去校园周边用餐或购买零食。需要在校外就餐时,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二)购买零食时,要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要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贪便宜购买“五毛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完)

供稿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

撰稿人:赵彦珺

核稿人:姜增政

责任编辑: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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