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我会努力克服当前困难,尽快把伤养好,为社会做点自己的贡献。”因案致贫的被救助人刘某某在发放仪式上向检察干警真诚地表达了感激。
为有效帮助解决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生活困难问题,深入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近期,烟台开发区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集中发放仪式,向6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5.6万元。
开发区检察院把做精做细司法救助为己任,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在对重点案件的摸排中,发现因案致贫的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被救助人群。针对司法救助这一“民心工程”、“暖心工程”,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更注重司法救助背后的努力和成效,积极帮助协调就医、就学、协调就业技能培训、提供法律援助、协调当地民政救助、协调社会力量救助、开展心理健康疏导等,变“一时经济救助”为“长效帮扶救助”。
烟台开发区检察院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主动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被救助对象延伸到河南、贵州、甘肃等外省地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受困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的困难,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情。(完)
编辑:曲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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