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为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增强权责清单的规范化、便民化以及发挥清单的约束作用,让社会公众既能看到服务事项, 又能找到实施主体,近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发布了《德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市县部门涉企权责清单》。
《清单》共包含市级涉企权责事项186项(其中省生态环境厅通用目录180项,依据地方立法等情况新增权责事项6项),县级涉企权责事项171项。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市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