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公益在线(通讯员/李昕洁)
临近“七一”,不少党支部要求“组织党员学习要戴党徽”“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要佩戴党徽”。
你发现什么问题了吗?
首先需要指出,党员佩戴的是“党员徽章”而不是党徽。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而“党员徽章”一般为上方: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方: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圆形图案。
因此,“党徽”和“党员徽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党员徽章”不能简写为“党徽”。
其次,党徽是不能佩戴的。
《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对党徽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5面红旗;
(二)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
(三)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的基层组织的印章(印模),中间刻党徽图案。
由此可见,个人佩戴党徽并不在使用范围之内,“党徽”是不能“(佩)戴”的。党员(佩)戴的是“党员徽章”,不能简写为“党徽”。
最后,补充一点,“佩戴党员徽章”更不能写作“佩戴党章”,因为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简称。
稿件来源:城乡基层治理
编辑:李昕洁
审核:崔枫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