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经新闻产经在线讯:(通讯员:邵长安 王晓梅)
“还是‘诉前调解’效率高。这下好了,俺不用再来回奔波往法院跑了。”方先生从该法院工作人员手里接过调解协议书,禁不住连连感叹。
方先生在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办事处某村老家房子与邻居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纠纷,因为村委没有调解处理满意,一纸诉状告上法庭。为帮助方先生尽快解决矛盾纠纷,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尝试在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征得方先生同意后,市自规局邀请其邻居和方先生当面进行调解。经过充分的沟通协调,交换证据材料,进一步释法析理,方先生和其邻居最终高兴地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至此,一场不动产纠纷诉讼案件,在市资规局工作人员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下,圆满画上句号。
“诉前调解”是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依法行政、多元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和“诉前调解”,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内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矛盾分歧不大的简单行政诉讼、行政争议和行政复议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引导其选择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这样既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能缓解司法部门办案压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带来的温度和力度。”市自规局法规科负责人说。近两年以来,该局通过诉前调解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起,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群众满意度大大提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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