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公益在线 民生 2024年烟台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069元 救助标准实现五连升

2024年烟台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069元 救助标准实现五连升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对2024年全市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全市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有所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实现“五连升”。

据了解,2023年,全市新纳入低保对象8027人、特困人员2202人。此次调整后,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01元提高到1069元,提高了6.7%;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72元,提高了9%。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02元(芝罘区1430元)提高到1497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120元提高到1221元。

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调整方面,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503元提高到2673 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002元提高到2138元(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此标准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785元提高到1921元。

今年,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14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1元(芝罘区、长岛区原每人每月170元不变);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3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1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中国社会公益在线立场,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cjqyqmt@163.com,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gshgyzx.cn/?p=38881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0-53672212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cjqyqmt@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