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经新闻产经在线讯:(姜海军)
为深入贯彻落实 1 月 29 日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督促燃气企业绷紧安全弦,最大限度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推行用好安全生产“晨会”制度,烟台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企业传达落实《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 “晨会”制度规范》通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晨会”制度。
要求各燃气企业根据各自工作特点,严格落实晨会制度,以班组一线生产经营单位为单元,由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主持召开“晨会”,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确保取得实效;企业要将“晨会”主要内容、员工签到等资料应齐全并存档备查。同时督导企业将“晨会”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将“晨会”制度落实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并将 “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职工考核。
下一步,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时刻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制度措施,增强企业自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企业、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完)
供稿单位: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审核领导:孟欣
供稿人:初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