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经新闻-产经在线讯:(通讯员/王锦升)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依然有人不长记性,错上加错。近日,在烟台一男子因酒驾违法被民警查获,执勤民警在系统内进行查询比对后却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该男子不但酒驾还是无证驾驶+二次酒驾。
2月8日,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执勤民警在莱山收费站进行酒驾检查。当日12时许,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黑A*****”的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时,快排式酒精检测仪显示有酒精,随即民警让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该男子昨晚喝了两杯白酒,认为过了一夜了,开车已经没有问题,今天中午就与妻子一起送孩子去机场。然而,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因之前有过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已被吊销。该驾驶员的行为已构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暂扣驾驶员所驾驶车辆,并对其无证驾驶及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等待着该驾驶员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9时50分许,办案民警将该案件办结,将违法行为人送福山拘留所执行。
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提醒: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驾驶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其本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饮酒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都会降低;如果饮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事故一触即发……请各位驾驶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完)
编辑|姜海军
审核|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