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经新闻产经在线讯:(曲成果 通讯员/李文超 )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烟台高新公安始终保持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8月1日,公安分局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消防大队联合执法,对沿街商铺开展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方面检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高新区海兴路“相如客栈”存在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经查,该场所负责人未按规定做核酸检测、未按规定对进店人员扫“场所码”,给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两种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传唤调查,经查证核实,依法分别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烟台高新公安提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人民群众应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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