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避免集中审核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德州市正式启动用人单位2019年度安排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网上年审工作。现将年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2020年4月30日前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残联联合下发的《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综〔2018〕31号)规定:用人单位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按规定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年审对象所有在德州市辖区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系统操作用人单位登录“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http://service.sddpf.org.cn/),进行材料提报。德州市残联已将系统操作文字说明(用人单位版)在市残联网站(http://www.dzscl.org.cn/)发布,各用人单位可在公告页面点击”附件”自行下载,也可关注德州市残联微信公众号观看操作视频,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系统资料的填报工作。
四、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在线提交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在职残疾人名单。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二)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上传相关招录(聘)的证明材料。其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上传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上传的残疾职工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的,需上传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双方关于2019年度该职工认定的协议,且该派遣残疾职工只能作为用人单位或派遣公司一方的职工。
(三) 社保证明。上传为残疾人职工缴纳2019年度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四)工资证明。上传残疾人职工的2019年工资发放证明。用人单位应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五、申报地管理用人单位根据属地原则申报,在系统中选择审批地及审批区县时应选择单位纳税所在地,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残联。(刘娜)
各县市区残联咨询电话:
德城区:2671698
陵城区:8269920
禹城市:7365211
乐陵市:6222125
齐河县:5335960
宁津县:5232535
临邑县:4361757
平原县:8218657
武城县:6211186
夏津县:3211165
庆云县:3862581
经济区:2565969
运河区:2693138
德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