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经新闻产经在线讯:(曲成果)
为进一步推动高危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落实落地,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3月26日,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领导班子带队开展高危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专项督查。
检查组采取常规督查、夜查暗访等方式,对企业开展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抽查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带班计划、带班档案、带班工作纪律和考核等内容。检查组强调,企业要强化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强化夜间巡检布控,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分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抓手,加强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没有建立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带班负责人带班期间出现缺岗、脱岗、不履行职责等行为以及弄虚作假、编造带班记录的,一律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适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因未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同时依法依规追究带班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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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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