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经新闻-产经在线讯:(通讯员/王锦升)
1月31日9时许,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民警沿荣乌高速巡逻,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正开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行车道低速行驶,巡逻民警立即鸣笛喊话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
民警通过询问得知,驾驶员欲驾驶车辆去牟平与儿子一起过年,行驶途中车辆仪表盘显示水温报警,驾驶员认为因水温过高,于是就打开危险报警闪关灯,想慢慢开回家。正当驾驶员焦急万分之时,正好被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当时不仅车辆较多,而且应急车道过于狭窄,但是离下一收费站很近,只有2公里左右,安全起见,民警让驾驶员驾驶车辆在前面慢慢开,民警驾驶警车在其后护送下高速。驶离高速后,民警根据以往经验,民警从警车上拿了些矿泉水,让驾驶员往水箱加水进行降温,并告知驾驶员先不要打开水箱,避免沸水溅出被烫伤,等水箱盖子不烫手后,再将水加入水箱。临别时驾驶员对民警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感谢民警及时出手相助,让自己的回家之路更加温暖。民警在叮嘱驾驶员注意安全后便继续上路巡逻了。
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提示:高速公路不同于普通道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的,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再报警!如果车辆不能撤离的,须在车辆后方150米以外设置危险警告标志,然后再将车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安全地带应选择在应急车道以外。桥梁、隧道等路段,人员应当转移到应急车道内或者紧急停车带,并第一时间拨打12122报警。(完)